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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及各委员会
董事会

  董事会监察及监督本集团的管理、业务、战略规划及财务业绩,董事会认为,为股东增值乃董事之责任。
董事会主要就下列事项作出决定:
  • 批准及监督战略规划
  • 批准每年预算目标及财务政策
  • 审议财务表现与业绩
  • 审议派息政策
  • 重大收购、投资、资产处理或任何重大开支; 及监督内部风险政策

      董事会负责编制可真实及公平地反映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本集团财务业绩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在编制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时,董事采纳并贯彻地应用适当的会计政策,董事亦同时应该作出审慎、公平和合理的判断及评估并按持续营运的基准编制财务报表。董事负责维持适当的会计记录并能于任何时候均合理准确地披露本集团财务状况。 
      董事会现时由两位执行董事及八位非执行董事(其中三位是独立非执行董事)所组成。
    董事会委派管理层在首席执行官的指示和监督下处理日常事务。刘德树先生作为主席负责领导董事会的有效运作。而杜克平先生作为首席执行官,负责有效执行董事会制定的政策及管理公司的业务和运营。
      本公司现有3名拥有相关专业或会计资格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在这方面,公司已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及3.10(2)的条文。遵照上市规则的规定第3.13条,本公司已获每一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出确认书,确认其独立于本公司。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于本公司的人士。
      根据本公司现行的细则,所有董事均须轮席退任及其重选连任须于周年股东大会上由股东批准。董事会已议决通过所有非执行董事的任期均定为两年。
      董事会已建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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